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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承諾函的內容是什麼?

子女撫養 閱讀(2.03W)

監護人承諾函的內容是什麼?

留守兒童一般來說都是由年邁的老人或者親戚代為關照,會出現一系列的問題,比如說兒童的性侵案件,是最為普遍和嚴重的行為。沒有父母的教導,導致孩子缺乏最起碼的社會認知。監護人承諾書就是承諾人以書面的形式,對監護的內容做一個說明,並予以承諾,具有法律的效應。

一、監護人承諾函的內容是什麼?

父母外出承諾書

本人因外出務工不能對自己的孩子進行監護,特做如下隨行監護人承諾函:

1、外出務工後及時電話告知村(社群)委會本人的外出地點、務工單位名稱及有效電話號碼或其他聯絡方式。

2、確保聯絡方式暢通,每週至少和孩子及受委託監護人通電話兩次及以上。

3、每月按時寄生活費和監護費回家。

4、每年至少回家一次看望孩子及父母。

5、在外嚴格遵守計劃生育政策。

6、如孩子發生突發情況或孩子監護情況發生變化,立即返回處理好相關事宜、落實好孩子的監護人後才外出務工。

7、如違反以上承諾本人自願接受相關法律法規的處理

承諾人:

年 月 日

二、承諾書的含義

承諾書是 承諾人對要約人的要約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書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書面訂立的合同,其承諾也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如《美國統一商法典》第二篇第2-201條規定,凡價金超過5000美元的貨物買賣合同,除該法典另有規定外,均須以書面方式作成,否則不能要求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在訴訟中對這種合同原則上不接受口頭證據。

我們在實際的生活中,因為一些貧困家庭的生活需要,父母必須外出打工來供養孩子,因此,不能陪伴孩子的成長。很多的不負責任的父母,因此可能多年對孩子不聞不問,導致孩子的生活孤苦無依。監護人承諾書主要是以書面的形式對相關的責任進行說明,並要求監護人按此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