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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終止離婚後女方的探視權嗎?

子女撫養 閱讀(2.21W)

一、可以終止離婚後女方的探視權嗎?

可以終止離婚後女方的探視權嗎?

可以,對方提出要見小孩的要求是沒有辦法拒絕的,探視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對方有過分的行為可以報警,自己是不能決定不讓對方探視孩子的,中止探視權要由法院來判定。

夫妻雙方無論誰獲得小孩的撫養權,都不可以拒絕另一方前來看望小孩,相反獲得小孩的一方還要予以配合。因為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權探視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如果有證據證明對方有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情況出現,可以要求法院終止探望權。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二、探視權的特點有什麼?

1、探視權是一種身份權。親權是父母基於其身份所有的權利義務。探望權屬於親權範疇,探望權產生的基礎是父母對子女享有的親權,其權利的主體是離婚後不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父或母,是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特有權利,因此是一種身份權。

2、探視權是法定權。現實生活中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關愛、照顧,產生於血緣關係和人之倫理道德。“出禮入刑”,父母關愛看望自己親生子女的心理需求從倫理道德的層面上升為法律。婚姻關係終止,只要直接撫養權一確定,探望權也同時成立,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對未成年子女就依法享有探望權。非有法定理由不得予以中止或剝奪。

離婚後可以終止女方的探視權,探視權是一種身份權利,屬於侵權的範圍內,探視權是探視人擁有的一種單向權力,沒有取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才擁有探視權。探視權屬於法定權,對未成年子女來說,不直接撫養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擁有探視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