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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二審終審不服何處申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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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二審終審不服何處申訴合理?

刑事二審終審不服何處申訴合理?

當事人不服生效判決,可以依法向終審法院提出申訴,申訴人對駁回申訴不服,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訴,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不服已生效的刑事判決(含二審判決、裁定),可向原審法院或其上級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申訴期間,原判決、裁定繼續執行。

申訴人應當到法院遞交申訴書及其相關證據材料。刑事案件的申訴程式:

1、申訴人可以是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

2、申訴人應當提交材料;

3、審查法院,申訴由終審人民法院審查處理;

4、申訴人對駁回申訴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訴。

二、刑事案件二審多長時間結案?

刑事案件結案一審一般六個月內辦結,二審、再審兩個月。情況特殊可以延期。

一般情況下,適用第一審訴訟程式審結後的判決,在上訴期間,是未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適用第二審程式審結後的裁判,是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當事人不得提起上訴。但是,任何規則都有例外,《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審判監督程式就是二審終審制的例外。

審判監督程式是指有監督權的機構或組織,或者當事人認為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發動或申請再審,由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再審的程式。審判監督程式可以通過當事人的申訴或者檢察院的抗訴等提起。

同時,當事人以申訴的方式啟動審判監督程式需要滿足以下時間的要求:

(一)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的申訴人在刑罰執行完畢後兩年內提出的申訴,應當受理。

(二)超過兩年提出申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受理:

1、可能對原審被告人宣告無罪的;

2、原審被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3、屬於疑難、複雜、重大案件的。

對於刑事案件來說,不服二審確決定,可以向終審法院申訴,一審時間是6個月,二審時間是2個月,如遇特殊情況,可以適當延長。二審程式在一審判決下達之後,判決書未發生法律效力之前適用。二審判決書下達之後,不能再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