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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確定了子女撫養費數額之後,日後也是有可能進行增加或者減少的。當然,不管是要求增加撫養費還是減少撫養費,此時都需要符合法律中規定的條件才行,那麼一般情況下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條件有哪些呢?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要求增加撫養費需要什麼條件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4、其他正當理由,如給付一方收入明顯增加等。
也就是說,隨著時間的推移,原先確定的孩子撫養費的前提條件可能會發生很大變化,如物價上漲,生活、學習費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傷害,以及父母經濟能力改變等,都可能導致子女所需實際費用的增加。在這個時候,是否可以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就可以會根據以上情形來判斷了。
二、怎樣要求增加撫養費
夫妻雙方當初離婚協議對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安排,並不妨礙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的請求;對於法院的離婚調解書或離婚判決,同樣不存在不妨礙直接撫養孩子一方或子女在必要時向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父母雙方對於增加撫養費的請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申請實在是有給付撫養費義務的一方不得已的選擇。這個可以根據夫妻離婚時,離婚協議書、法院離婚調解書,或離婚判決書中的孩子撫養費給付條款協商,或者另行提起離婚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的訴訟。
三、什麼情況下可以減少撫養費?
相對應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過原定數額的撫養費,有給付撫養費義務的父母,在具備以下情形時,亦可以要求減少或免除支付撫養費:
(一)由於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失去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有撫養能力的;
(二)因犯罪被收監改造,無力給付的;
(三)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再婚後,繼父或繼母願意負擔子女所需撫養費的一部或全部的。
需要注意的是,無論要求增加還是減少撫養費,在增加或減少撫養費的特殊情形消失時,對於增加撫養費的,可以要求恢復按原定數額支付;對於減少或免除撫養費的,應當恢復給付。
總之,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應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而此時首選的方式是由當事人協商確定增加的數額,當然要是無法協商一致的話,則可以向法院起訴。此時法院會對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條件做出審查,符合規定條件的,才會按照實際的情況增加撫養費數額。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駐馬店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