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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的自書遺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遺產繼承 閱讀(1.25W)

列印的自書遺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遺囑人在立遺囑時,可以採取自書遺囑的方式,直接用筆書寫遺囑全文,簽名並註明年、月、日,那麼具體來說怎麼訂立自書遺囑?隨著科技發達,很多人喜歡以電腦代筆,在訂立遺囑的時候採取列印的方式,並直接簽署自己的姓名,在這種情況下,列印的自書遺囑有效嗎?本文就上述問題介紹如下。

一、怎麼訂立自書遺囑

1、實質要件:

(1)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一條規定: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後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後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患有聾、啞、盲等生理缺陷而無精神病的成年人,他們是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因此他們也可以立遺囑。

(2)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二條第二、三、四款規定: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3)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

(4)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內容不合法的遺囑主要有三個情況:

其一,遺囑取消了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其二,遺囑沒有為胎兒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

其三,遺囑內容違反其他法律

2、形式要件:

(1)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內容並簽名。

(2)須由遺囑人親自用筆書寫遺囑全文。

(3)必須註明年、月、日,三項缺一不可。

二、列印的自書遺囑有效嗎

自書遺囑並不需要見證人。但是,打印出遺囑,然後只是簽名,註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爭議的,看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有相反證據證明該列印的遺囑並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認定為無效遺囑。如果有數份遺囑,經過公證的遺囑效力最高;如果有數份經過公證的遺囑,日期為最後日期的那份遺囑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夠自己書寫,應該有個人的筆跡為證。

需要注意的是,我國的習俗強調簽名,不認可蓋章、按手印的方式。如果遺囑人沒有簽名,儘管遺囑內容真實,但因欠缺形式要件也是無效的。若是自書遺囑有些許改動的,建議在改動的地方簽名、按手印,同時註明改動的日期,但最好還是重新再訂立一份遺囑。

以上是關於“怎麼訂立自書遺囑,列印的自書遺囑有效嗎”的介紹,我們瞭解了自書遺囑的相關知識。訂立自書遺囑,非常容易欠缺形式要件而被法院判決無效,所以訂立的時候最好諮詢專業的遺囑繼承律師,幫助你訂立合法有效的自書遺囑,避免出現無效或者可撤銷的情形,使得遺囑人安排身後遺產的意願得到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