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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列印的遺囑是否有法律效力

遺產繼承 閱讀(4.95K)

在舊法中,沒有列印遺囑這一法定形式。但是依據司法實踐,列印遺囑的形式歸屬,應具體分析,如確有證據證明該遺囑系遺囑人親自列印,也可視為“親筆書寫”,認定為自書遺囑。若非遺囑人親自列印的,則應屬於代書遺囑,應當滿足代書遺囑的法定要件。但是,《民法典》生效實施後,使得列印遺囑能夠成為遺囑的法定形式之一。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列印遺囑除應符合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等實質要件外,還應符合列印遺囑應具備的形式要件要求:
一、列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二、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的每一頁簽名並註明年、月、日。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列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直接列印的遺囑是否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