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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繼承權公證怎麼做

遺產繼承 閱讀(2.36W)

公民申請辦理放棄繼承公證,應當親自到其所在地或行為發生地公證處提出申請,不能委託他人代理。
申請時,應當逐項填寫公證申請表,並提供:
1.本人的身份證明。
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3.本人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證明,可由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提供。這種親屬關係為確實享有繼承權的親屬。
4.有本人簽名的放棄繼承權宣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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