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遺產繼承>

遺囑繼承怎麼過戶手續?

遺產繼承 閱讀(7.67K)

遺囑繼承怎麼過戶手續?

一、遺囑繼承怎麼過戶手續?

(一)繼承公證

到被繼承房產所在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院的死亡通知書、骨灰證、火化證明等)、身份證、戶口簿(登出戶口)等;

2、被繼承人遺留的財產證明,如房地產證、存款憑證、股票等。如果遺產在香港的,須提供香港遺產稅署出具的遺產清單;

3、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4、親屬關係證明(表格可在公證處網站下載,由被繼承人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意見並蓋章;沒有單位的,由社群工作站和街道辦事處出具意見並蓋章。因特殊情況無法提供的,可由繼承人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社群工作站、街道辦事處出具意見並蓋章並提供相應證明);

5、繼承人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的,須提供經公證的委託書。

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如果繼承人或被繼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託的香港律師或澳門有關機構予以證明,並經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確認;如果繼承人或被繼承人是居住國外,上述材料應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二)申請免稅

根據財稅[2009]78號、財稅[2009]111號的規定,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可以申請免徵營業稅和不徵個人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有關契稅問題的批覆》(國稅函[2004]1036號)的規定,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徵契稅。申請免稅需到深圳市地稅局,具體需要攜帶的資料:

1、繼承人身份證影印件

2、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書或公安局出具的登出戶口證明

3、房地產證(若房產證在銀行抵押的需提供抵押合同;房產證影印件需有銀行蓋公章及與原件一致的章經辦人簽章)

4、繼承權公證書(境外人士(含港澳臺)須提供境外公證書和境內公證書)

5、如果繼承人未滿18週歲需提供監護權公證書

(三)登記過戶

到市房地產權登記中心辦理房地產繼承的登記過戶,需提供的材料:

1、繼承人身份影印件;

2、房地產證;

3、繼承權公證書;

4、市地稅局的減免稅批覆

在辦理遺囑繼承的時候,首先需要提供相關資料如被繼承人死亡證明以及親屬關係證明來進行登記過戶,然後再根據自己所繼承的相關財產看看自己是否需要進行繳納稅務,如果需要繳納稅務那麼繳納完稅務之後才能夠辦理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