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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財產分割是怎麼樣的

同居 閱讀(2.43W)

同居期間產生的財產能證明為一方財產的,歸該個人所有;不能證明為一方所有的,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而且雙方具備結婚的實質條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期間產生的財產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由雙方自行協商怎麼分割,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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