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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財產如何處理 | 怎樣分割同居財產

財產分割 閱讀(1.87W)

同居財產如何處理,怎樣分割同居財產

生活中,男女之間除了有夫妻、戀人之外,還有同居關係。而且有些同居人長期生活在一起,在外人看來跟夫妻沒有任何不同。但是同居在法律上與夫妻存在很大的差異,如果解除同居關係,財產分割就會成為一個大問題。那麼,同居財產如何處理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同居財產如何處理

(一)個人財產:

個人所有的財產一般歸該所有人。

(二)共同財產:

1、可以分割的財產,按各自享有的財產份額進行分割;不宜分割的財產,根據生產和生活的實際需要歸一方所有,分得該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按照其應得財產的份額折價補償

2、對當年無收益的養殖業、種殖業,從有利於發展生產和經營管理考慮,合理分割或折價歸一方,由得業者補償另一方應得份額款。

3、對雙方共同投資的與他人合夥經營的企業或店鋪等,由雙方就該合夥投資份額享受權利、承擔義務,或視經營情況折款歸一方,由得業者補償另一方應得份額款。

4、共同債權各半分享;共同債務各半償還。但共同債權、債務份額不均等的,按份額享有和承擔。對共同債務應互負連帶清償責任。

二、應該怎樣分割同居財產

對同居期間的財產、債務的處理遵守如下規定:

1、分割財產時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

2、同居期間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3、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4、解除同居關係時,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治癒,分割財產時,應予適當照顧,或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濟幫助。

5、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繼承死者遺產,且符合繼承法第14條規定的,可以根據扶助的具體情況處理。

6、同居期間,雙方關於財產、債務有約定的,從其約定;無約定的,解除同居關係時,應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生活中,同居人因為同居財產發生糾紛的情況屢見不鮮,而且因為同居財產的產權歸屬與夫妻財產存在很大的不同,常常出現一方同居人遭受重大損失的情況。因此,要是男女非要同居的話,最好是在同居之間就雙方的財產做出協商約定,這樣也能避免日後產生糾紛。關於”同居財產如何處理“的問題,就為你整理到此。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鎮江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