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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收養孩子需要什麼手續,

收養 閱讀(2.8W)
民間收養孩子需要什麼手續,

撫養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去承擔的責任。但生活中不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通過收養的方式才能為人父母的現象,還存在著有些子女不願贍養自己年邁雙親的事實。前者應該按照法定程式收養子女,而後者則應按照贍養法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若是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有嚴重的情節或者造成了嚴重後果的,那麼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收養孩子需要什麼手續

辦理條件:收養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無子女;(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四)年滿30週歲。華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還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的限制。無配偶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40週歲以上。

收養孩子需要什麼手續如下 被收養人: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一)喪失父母的孤兒;(二)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辦理登記所需材料:1.家庭戶口簿;2.身份證;3.婚姻狀況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能力的證明;4.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證明;5.撿拾經過證明;6.棄嬰發現地派出所出具的棄嬰證明;7.市計生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