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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動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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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法規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動離婚

法律法規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動離婚?

無論多久都是不可以自動離婚的,共同生活是夫妻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如果長期不在一起生活,夫妻關係只是名分。因此,法律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法院應當准予離婚。但是,要注意,必須是因為感情不和導致分居,並且滿2年的時間,法院才會予以判離。

(一)協議離婚

如果夫妻雙方都願意離婚,並且也對子女的撫養問題、財產的分割問題達成了協議的話,那麼夫妻雙方就可以一起到男方或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這種離婚方式就是協議離婚。

(二)訴訟離婚

如果夫妻雙方有一方不願意離婚,或者雙方對子女的撫養問題、財產的分割問題難以達成協議的話,那男方或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這就是訴訟離婚。夫妻起訴離婚後,法院並不一定會作出准予雙方離婚的判決。這是因為訴訟離婚是有條件的,那就是夫妻感情確實已經破裂,經過法院調解難以複合。

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因素有: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分居可以自動離婚嗎?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夫妻離婚只能通過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進行,不存在自動離婚一說。也就是說,離婚必須通過向民政局登記離婚或向法院起訴離婚的方式進行。

夫妻的婚姻關係必須經過民政局登記領證才能締結,同居不能導致雙方擁有合法的夫妻關係。與結婚一樣,離婚也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式辦理,要麼向民政局登記離婚,要麼向法院起訴離婚,分居並不能導致夫妻自動離婚,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動離婚。

有些夫妻常常認為分居兩年可以自動離婚,這是因為他們誤解了《民法典》規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可以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這條規定。

首先,分居兩年並不能成為離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種,比如異地工作等等。因此,並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按照法律的規定,必須是因為感情不和分居導致分居滿兩年,才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

其次,因感情不和導致分居滿兩年只是法院作為判定準予雙方離婚與否的一個考慮因素,法院必須根據整個案情,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最後,因感情不和導致分居滿兩年不能自動離婚。法律沒有規定分居可以自動離婚,離婚必須按照法律程式進行,分居兩年不可以自動離婚、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動離婚。

分居不管多長時間都不會自動判離婚。只要雙方沒有經過法定離婚程式,就還是合法夫妻關係。離婚只能是夫妻雙方自願離婚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或者是訴訟離婚,法院判決准予離婚解除婚姻關係,才算是結束婚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