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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養孩子需要什麼手續

收養贍養 閱讀(1.73W)

條件證明:
收養人的收養申請;
收養人所在街道居委會或村委會的證明,證明是當地居民,有收養要求;
收養人的體檢,證明身體健康,有條件撫養孩子;收養人的身份證和戶口簿;
收養人:
收養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證明,證明收養人無犯罪記錄;
如果收養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給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撫養費。

抱養孩子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依據: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 第五條

 收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收養申請書和下列證件、證明材料:(一)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二)由收養人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收養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並應當提交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生育情況證明;其中收養非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收養人還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一)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無子女的證明;(二)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的證明。收養繼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生父或者生母結婚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