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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孩子撫養權需要什麼手續

子女撫養 閱讀(3.35W)

變更孩子撫養權需要什麼手續

我們都說離婚會給孩子帶來很大的傷害,所以在離婚之前要認真的想好孩子未來應該由哪一方來實際撫養,所以在離婚時孩子由誰撫養也都有了決定。但是如果離婚後需要改變孩子的撫養權,需要走什麼手續呢?

最簡單方便的,就是父母雙方協商好變更的情況,然後簽訂相關的協議,往往這種變更都是為了之後讓孩子的生活更方便、更好。準備好相關的材料好,雙方可以去公證處辦理,需要提交的材料有雙方的身份證件、戶口本,還有離婚協議書和離婚證書,同時還有小朋友的戶口本和出生證,然後帶上變更撫養權協議書,就可以到公證處辦理了。

如果雙方通過協商最終也沒有辦法形成一致意見,也就是協商不成功,其中父親或者母親又要求改變撫養權歸屬的,也可以去人民法院進行訴訟申請。在以下的四種情況下,人民法院會支援撫養權的變更申請。

第一種是,原來的撫養權歸屬方雖然與孩子一起生活,但是因為身體不好,有嚴重的疾病,或者是身帶殘疾,無法繼續撫養孩子的。

第二種則是孩子的原撫養方沒有好好按照法律規定的義務撫養孩子,甚至還虐待孩子的,或者是對小孩造成了不良的心理影響的;

第三種情況是年齡已經滿了8週歲的孩子,自己願意跟隨另一方生活,但是前提是另一方也是有撫養能力。

最後一種則是其他願意,但是是正當、合法的原因要求改變撫養權的。

屬於上述四種情況的,在向法院起訴前,也要收集相關的證據、資料,提交給自己的律師。而且還有一點需要注意,如果順利獲得小孩的撫養權,也要及時到相關的機構去進行資訊的登記,不然也視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