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哺乳期離婚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離婚 閱讀(1.16W)

一、哺乳期離婚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哺乳期離婚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男性在女性哺乳期的時候是不能離婚的,但是如果男方是過錯方,女方提出離婚的話,可以要求得到雙方財產的大部分或者是全部。另外,女方還可以得到小孩的撫養權,以及男方要支付孩子的撫養費,這個撫養費需要算到孩子18歲。

如果雙方都沒有錯,因為其他原因離婚的話,女方可以要求得到一般的財產,另外還可以得到孩子的撫養權。男的這一方要支付撫養費以及教育費。雙方提出離婚後,法院會先做調解,調解不成功的情況下才會判離婚。

二、哺乳期離婚程式是怎樣的

(一)申請。男女雙方就自願協議離婚提出申請,申請雙方應當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和結婚證,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二)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申請依法進行嚴格的審查,主要審查雙方是否真正自願,是否對子女扶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了協議。

(三)批准。對於符合規定雙方自願離婚條件的,登記機關應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准予登記,併發給離婚證,登出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時起即解除夫妻關係。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三、哺乳期可以離婚的情形有哪些

1、自願離婚情況下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協議離婚由雙方協商並就子女及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發給離婚證書。這種方式比較自由,不受時間期限的約束。

2、訴訟離婚情況下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3、人民法院的調解

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綜上所述,哺乳期離婚女方是可以要求賠償的,若是一方因為過錯而離婚的,則女方可以對付進行精神等補償,且關於孩子的撫養權基本上會屬於女方,另一方需要按時給予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