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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已經生效的離婚判決能否申請再審

離婚 閱讀(1.01W)

(1)對於已經生效的准予離婚的判決,因為婚姻關係是一種人身關係。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係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
(2)當事人可以就離婚案件中已涉及的財產分割問題申請再審。
(3)根關於子女撫養權的爭議也可以申請再審。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對已經生效的離婚判決能否申請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