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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將房子贈與未成年孩子手續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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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將房子贈與未成年孩子的手續怎麼辦理?

離婚將房子贈與未成年孩子手續是怎樣的?

夫妻雙方自願將財產贈與子女,若為成年子女需與父母另行簽訂贈與合同;若為未成年子女,應由其法定代理人,另行簽訂贈與合同,贈與合同簽訂後,辦理公證,並及時辦理產權過戶登記,規範法律行為,減少法律風險,避免糾紛的發生。

父母或他人將房產無償贈與未成年子女的應按如下手續辦理:

1、到公證處辦理房產所有人“贈與公證書”和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雙方共同辦理的“贈與合同公證書”以及贈與人和受贈人親屬關係的公證書。鑑於受贈人系未成年人,應當由監護人代為簽字。

2、持辦理的公證書、當事人有效的身份證件、房產所有證到房管部門申請辦理過戶手續;

3、按房管部門要求到稅收部門繳納稅收,填寫《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經稅務部門稽核後,依法繳納相關稅費。

4、持有加蓋“個人無償贈與”印章契稅完稅憑證到房管部門辦理贈與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二、離婚將房產贈與孩子後可以反悔嗎?

協議離婚時夫妻雙方達成的將房產贈與子女的條款,與解除婚姻關係密不可分,在雙方當事人已經協議離婚的情況下,一方反悔請求撤銷贈與條款的,人民法院經審查沒有欺詐、脅迫的情形,應當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允許一方反悔,那麼男女雙方離婚協議的“整體性”將被破壞。在婚姻關係已經解除且不可逆的情況下,如果允許當事人對於財產部分反悔,將助長先離婚再惡意佔有財產之有違誠實信用的行為,也不利於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益。當事人簽訂的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的條款,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綜上所述,夫妻雙方離婚可以對財產處理辦法做出約定,包括將房產贈與未成年的孩子。需要先簽訂一份房產贈與合同,之後孩子的撫養人帶上贈與合同去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手續,等公證辦好後,去房管局完成房屋產權變更,將房產登記到未成年孩子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