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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未成年爸媽離婚孩子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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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子未成年爸媽離婚孩子怎麼辦?

孩子未成年爸媽離婚孩子怎麼辦?

爸媽離婚需要解決未成年孩子撫養問題,一方拒絕撫養子女,子女歸另一方撫養,但拒絕撫養子女的一方要承擔子女必要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未盡撫養義務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強制執行。雙方都拒絕撫養子女的,法院可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雙方應當就子女撫養權問題進行協商,按照《民法典》有關規定確定由哪一方撫養,由另一方支付撫養費。一般孩子小於2週歲的,會判由母親照顧。拒絕撫養子女,且不支援撫養費,情形嚴重的,可能觸犯刑法構成遺棄罪。

二、法院判決孩子歸誰的原則

夫妻離婚孩子撫養權歸誰,司法實踐一般遵循以下原則: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不宜履行撫養義務的疾病或不盡撫養義務等情形的,可隨父方生活;

2、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那麼對“存在喪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的”和“一方無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可以優先考慮子女隨其生活;

3、未成年子女已滿十週歲以上,在確定撫養關係時可以考慮該子女意見;

4、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以准許。

對子女撫養歸屬問題,從原則上講要從有利於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於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有利於子女的成長等方面來考慮。無論是男方還是女方,只有他們符合以上情況,他們都有取得子女撫養權的可能性。否則就有可能不能取得子女的撫養權。

綜上所述,夫妻雙方由於感情破裂鬧離婚,應當在離婚前妥善解決未成年孩子的撫養問題,對於孩子撫養權歸屬,2歲以內的孩子隨母親撫養為原則,10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可以自行決定隨誰一起生活。不帶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子女撫養費,如果爸媽對其跟隨哪方生活有爭持的,法院會根據誰更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成長的原則進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