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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方的哺乳期起訴離婚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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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方的哺乳期起訴離婚可以嗎

一、在女的哺乳期起訴離婚可以嗎

一般來說男方如果起訴離婚,必須在女方分娩一年後提出,但是女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比如孩子為女方與他人通姦所生);但是女方提出離婚不受此限制。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二、哺乳期離婚子女撫養權怎麼判定

父母離婚後,子女隨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由此可見,子女由誰撫養的問題應根據下列情況來決定:

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由母親撫養。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規定:“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從原則上來看,男的在女的哺乳期起訴離婚其實是不允許的,這主要是考慮到女方剛生育了孩子的特殊情況,但這也不是絕對的。此時如果男方卻是有特殊情況起訴離婚的話,則最終夫妻解除婚姻關係也不是沒有可能。而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