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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配偶婚外情 | 不想離婚能怎麼辦?

離婚 閱讀(2.2W)

一、注意證據的收集

發現配偶婚外情,不想離婚能怎麼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在我國離婚分為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一種是訴訟。本案中的情形,若將來雙方欲離婚的,一種即是雙方簽署離婚協議,前往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一種即雙方協議不成,任一方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深圳離婚律師申茵、潘晶律師團提示,即使雙方想協議離婚的,建議同步做好訴訟的準備工作,以防萬一。本案中王小姐發現劉先生與第三者微信聊天記錄的,可以先將聊天記錄截圖或拍照收集,同時根據雙方聊天內容分析兩人感情程度,以對後期策略安排有所幫助。同時因個案情況存在差異,故聊天記錄、合照、視訊等內容的不同亦會相應影響證據的證明效力,故可以將已儲存的有關婚外情證據交由律師檢視、判斷,及時在證據收集上查漏補缺。如果情況允許的,當事人還可以通過與配偶面談溝通,將其存在婚外情的事實落實在證據中。如何與對方溝通、如何儲存證據等都是需要根據每個案件來制定,建議委託專業律師指導收集、取證。

另外,除了前述涉及離婚原因、一方存在過錯等事項的取證外,對於離婚訴訟中必然會涉及的財產分割事宜以及子女撫養權分配的問題,亦需要同步注意證據的收集。

二、通過簽署婚內協議提前約定夫妻共同財產歸屬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若王小姐想在婚內提前將雙方夫妻共同財產歸屬確定的,可以通過簽署婚內協議的方式將雙方婚後購買的兩套房產及其他共同財產之所有權歸屬約定清楚,婚內協議只要內容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的,一經雙方簽字即生效,並未要求雙方離婚或辦理協議公證。值得注意的是,婚內協議條款的表述、協議的實際履行、違約責任等均具有極強的法律專業性,為了保證最終協議目的的實現,建議委託專業律師擬定。

三、通過法律途徑追回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本案中王小姐發現劉先生存在婚內微信轉款、為第三者購物等情形,劉先生未經王小姐同意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第三人,損害了王小姐的財產權利,王小姐有權起訴要求確認劉先生的贈與行為無效,要求第三人返還贈與財產。

在一段婚姻關係的存續過程中,或多或少都會出現各種問題,最終不管是合是分,都是當事人自己的選擇,但是無論是哪種選擇,清晰且有預見性地從法律層面瞭解並尋求解決問題的方式,同時維護自己應有的權益,對當事人而言,無論最終的選擇和結果如何,都是至關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