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配偶出軌想離婚怎麼辦?

離婚 閱讀(7.75K)

配偶出軌想離婚怎麼辦?

    推薦:    離婚證">離婚證             起訴離婚程式">起訴離婚程式             離婚起訴書">離婚起訴書              協議離婚">協議離婚              離婚損害賠償">離婚損害賠償           離婚訴訟">離婚訴訟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總會因為性格不和睦,社會生活不和而選擇離婚,有一方會由於出軌而硬要選擇離婚。被出軌的一方需要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真的不得已選擇離婚,也需要運用法律知識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婚姻法中對於離婚有詳細的規定,那麼有一方出軌要離婚又該怎麼處理呢?下文對配偶出軌想離婚怎麼辦這個問題做出了詳細的回答。

一、離婚的定義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解除婚姻關係。後專指通過法律手續解除夫妻關係。

二、出軌離婚的步驟

1、離婚可協議或訴訟離婚。協議離婚在戶口所在地做離婚登記,訴訟離婚可在對方戶籍所在地法院,對方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

2、協議離婚由雙方就離婚、孩子撫養、財產與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後,到夫或妻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記離婚。

3、無法協議離婚的,應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達到這一標準的,應會判離。如存在婚姻法第32條規定情形的,屬於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孩子未滿兩週歲時一般優先歸母親撫養,滿兩週歲法院將根據雙方實際條件按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確定孩子歸屬,滿十週歲法院還會徵求孩子的意見。一方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有權探視並支付撫養費。撫養費標準,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撫養費;無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據孩子實際支出、當地的生活水平及雙方經濟狀況綜合認定。 離婚時共有財產、債務一般平分,個人財產、債務歸個人,但對女方和子女有照顧。 不存在或雙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條規定情形的,離婚時互不賠償;否則,無過錯方有權要求過錯方賠償。建議及時收集對方存在婚外情過錯證據,主張多分財產和精神賠償。 一方有經濟困難的,可在離婚時要求對方給予經濟幫助。

三、出軌離婚的法律判定

一方有外遇,如達到了重婚或公開非法同居的程度,則無過錯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如只是有“偷偷摸摸”的外遇,這種情形,法律上不作評判。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通常所說的外遇,一般不構成《婚姻法》上的過錯。 《婚姻法》上的外遇,

是指二個情形:(1)重婚的;(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也就是說外遇的情況,只有達到這個程度時,《婚姻法》才把它作為一種過錯。其他的外遇情況千差萬別,儘管都破壞了婚姻家庭的穩定,也違反了夫妻忠誠的義務,但法律在財產分割上不作評判。即不會因此而判決有過錯的一方要承擔賠償的責任。

上文對配偶出軌想離婚怎麼辦這個問題做出了詳細的回答,根據上文我們可以知道一方出軌想離婚一方不願意的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如果出軌一方嚴重到觸犯了重婚罪的,需要承擔相應責任,賠償另一方的精神和財產損失。同時一方需要掌握出軌一方的出軌證據,用合理的方式最大程度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結婚生活不易,我們需要學會容忍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