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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與對方籤財產協議要怎麼籤才有效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1.06W)

杭州婚姻律師:怎樣簽訂一份有效的婚前財產協議

結婚前與對方籤財產協議要怎麼籤才有效

一份合法有效的婚前財產協議,一定要具備這兩點。

1、在形式上,婚前財產協議必須是書面的。

這份書面協議,可以是夫妻自己擬定的,也可以是在公證部門公證之下達成的。

很多人會諮詢李律師,婚前財產協議必須公證嗎?答案是,不是。

公證不是婚前財產協議法定的必須的程式,只要是夫妻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就不能推翻婚前財產協議在形式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在內容上,婚前財產協議必須是合法的。

夫妻雙方可以約定的財產,可以是雙方各自婚前財產,也可以是婚後所得的財產,可以是有形資產,也可以是無形資產,但都必須是屬於他們兩個人的財產,不能是其他第三人的財產。

如何保障婚前財產協議的效力?

一是,明確婚前財產範圍。

婚前財產協議中,並不一定非得把所有的婚前財產都標註清楚,而是隻把需要的提出就可以。

二是,要明確婚前財產婚後共享的比例。

在婚後可以與配偶共享的財產內容,以及共享的比例應該約定清楚,不能遮遮掩掩,欲說還休。

三是,明確財產具體情況。

在實踐中,由於財產描述不明確最終導致認為協議約定不明而不予確認的案例不在少數。

比如對房產的描述,很多當事人在作婚前財產協議時,對於一方的婚前房產只是寫“     小區的房屋歸雙方共同所有”,這就是一個有問題的描述。正確的描述應該是“      買賣合同項下的財產權利由雙方共有”,如果有不動產產權證書的話,要按照產權證書上的坐落位置描述。

四是,明確約定條件。

協議的生效如果沒有作特別約定的話,一般是結婚登記後生效。

在大多數情況下,伴侶在簽訂協議時都會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對於婚前財產協議來說,明顯的是為結婚後共同生活所簽署的約定,也即應以結婚登記為生效要件。

有的當事人在約定婚前財產歸婚後共有時,會作出這樣的約定,“若雙方不離婚,則此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種財產約定,實際等於沒有約定。從財產協議的最終效果來說,對於非財產所有者一方來說,顯然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