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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前協議要怎麼簽訂才有效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73W)

夫妻婚前協議是合同的一種,適用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則,只要夫妻雙方達成合意,且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公序良俗、非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協議的內容都是有效的,具體可以對婚前財產的孳息歸屬、婚前債務償還進行約定。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婚前協議要怎麼簽訂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