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時由男方給女方一定的彩禮錢是我國的一種風俗,但近年來,彩禮的額度有越來越大的趨勢,而實踐中由於彩禮的問題引發糾紛的情況也不在少數。那麼,新婚姻法彩禮的相關規定是怎樣的?本站小 編為您整理了以下相關內容,相信對大家會有所幫助。
一、新婚姻法彩禮的相關規定是怎樣的?
根據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返還彩禮訴訟需要哪些證據?
(1)證明男女雙方當時正處於談婚論嫁的狀態
可藉由雙方的簡訊、微信等通訊工具的聊天記錄,或者舉行過訂婚儀式、拍婚紗照等行為反映出來,表明雙方有談婚論嫁的意向,注意,談婚論嫁和談情說愛是有區別的,單純的情話表白也是不能反映雙方談婚論嫁狀態。
(2)證明給付了財產的證據
如果是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的禮金那麼就要提供銀行轉賬明細;若是購買房屋或者車輛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資證明,因為按照我們的日常生活經驗,將大額財產登記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來當彩禮。
(3)證明給付彩禮是當地的風俗
當地的風俗習慣可以聽取當地媒婆、村長、村委會主任等人的意見,必要時可作為證人出庭作證。
三、婚後彩禮算共同財產嗎?
彩禮實質上是為達成結婚目的的贈與。也就是說男女雙方依法進行了結婚登記,彩禮理應歸女方所有。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無特殊約定,彩禮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婚姻法明確規定了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財產,而彩禮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或者是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
彩禮是可以返還的。雖然法院尊重各地與彩禮有關的風俗,但由於彩禮一般會作為婚前財產來處理,因此實踐中仍然會有不少騙取彩禮的行為,法律規定了這些特定的情形下彩禮可以退回男方也是為了保障男方的合法權益不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