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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農村戶口彩禮是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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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農村戶口彩禮是怎麼規定的?

在我國大部分地區都有結婚時男方給女方家裡送彩禮的習俗,而且一直延續至今,在有些地區更是有愈演愈烈之勢,彩禮的金額也是越來越多,讓很多家庭苦不堪言,尤其是農村這幾年又是不斷火爆出鉅額彩禮,讓人咋舌,那麼新婚姻法農村戶口彩禮是怎麼規定的呢?本站小編為你詳細解答。

在很多農村地區,男女雙方當事人要結婚的話,是需要男方給付女方家裡一定數額的彩禮的,這是一種附條件的贈與,是受到婚姻法及其相關司法解釋的調整的。那麼,2018新婚姻法彩禮規定內容是怎樣的呢?下面,本站小編詳細為您介紹具體內容。

一、結婚後彩禮歸誰?

彩禮實質上是為達成結婚目的的贈與。也就是說男女雙方依法進行了結婚登記,彩禮理應歸女方所有。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無特殊約定,彩禮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婚姻法明確規定了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財產,而彩禮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或者是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

二、彩禮返還有哪些條件?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規定了返還彩禮有以下情形:

(1)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可以在離婚訴訟中要求返還彩禮;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也可以在離婚訴訟中要求返還彩禮。

在司法實踐中,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還彩禮:

(1)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

(2)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雖不滿兩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

三、返還彩禮訴訟需要哪些證據?

(1)證明男女雙方當時正處於談婚論嫁的狀態

可藉由雙方的簡訊、微信等通訊工具的聊天記錄,或者舉行過訂婚儀式、拍婚紗照等行為反映出來,表明雙方有談婚論嫁的意向,注意,談婚論嫁和談情說愛是有區別的,單純的情話表白也是不能反映雙方談婚論嫁狀態。

(2)證明給付了財產的證據

如果是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的禮金那麼就要提供銀行轉賬明細;若是購買房屋或者車輛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資證明,因為按照我們的日常生活經驗,將大額財產登記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來當彩禮。

(3)證明給付彩禮是當地的風俗

當地的風俗習慣可以聽取當地媒婆、村長、村委會主任等人的意見,必要時可作為證人出庭作證。

總的來說,這個送彩禮的習俗是可以保留的,也具有一定的象徵意義,但是在數額方面還是要以適應為準,能表達意思即可,當然每個地方都不一樣,還是要辯證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