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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財產分割房產未登記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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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財產分割房產未登記如何分割

談戀愛階段就住在一起的和雙方是沒有領結婚證,但長期的以夫妻身份對外宣稱的這種關係都簡單的稱之為同居。如果就是在談戀愛階段的話,很少有人分手的時候還要求分割對方的財產的。關鍵就是沒有結婚證的這種所謂的婚姻,有很多人都特別的關心同居財產分割房產未登記如何分割?

同居財產分割房產未登記如何分割?

一、一般的同居關係

1、雙方不以夫妻名義——戀愛或者性夥伴關係。解除同居時,同居期間的財產,能證明為一方財產的,歸該個人所有;不能證明為一方所有的,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這裡的共有,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為“共同共有”。根據《物權法》第103條規定,雙方沒有約定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係外,視為按份共有。同居雙方顯然不具有家庭關係,該共有應當為“按份共有”,顯然,《婚姻法》與《物權法》規定是相互矛盾的。

2、同居雙方以夫妻名義。一是形成事實婚姻關係的,這種同居解除時,因雙方形成了事實婚姻,財產分割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二是沒有形成事實婚姻,同居關係解除時,按照第1種情況處理。

二、被宣告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婚姻,當事人同居期間的財產

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第十五條規定“被宣告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婚姻,當事人同居期間的財產,按共同共有處理。但有證據證明為當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該情形明顯與第一種不同。

1、當事人雙方已登記結婚,該婚姻關係在沒有被宣告無效或者被撤銷之前還是有效的。

2、通過法定程式被宣告無效或者被撤銷後,當事人之間不具有夫妻關係,不適用婚姻法有關夫妻財產製度的規定。無效婚姻或者被撤銷的婚姻當事人同居期間並非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在此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不能當然地視為雙方當事人共同所有。同居期間,一方的勞動收入以及因繼承、遺贈、贈與等途徑所得的合法收入,均應歸其本人所有;如果雙方在同居期間有共同經營所得的收入,或者有共同購置的財產,應當按照民法通則中有關共有的一般規定處理。

3、如果婚姻關係宣告效或者被撤銷,對於當事人雙方的弱者是非常不利的。弱者大多數情況下為女方,如外來妹,有可能被掃地出門,分不到任何財產。即使懷孕期間、分娩後1年內或者中止妊娠6個月內男方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解除同居關係的訴訟。

4、雙方可以在同居期間做個人財產約定。

5、對自己購買的物品留好相關的證據。

6、對於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物品,最好雙方有個相互的紀錄。

7、在同居期間各自的父母朋友饋贈的物品最好讓饋贈者寫上“此物品專門贈給某某”的字樣,並儲存好。

其實,同居財產分割房產未登記如何分割的這個問題是比較複雜的,也是要根據房產購買的具體的方式和房產證上的名字等這兩種因素來決定的。如果雙方是屬於長期的這種非法同居的關係,但是另一半的名下有一套房產,在分割的時候不能僅依靠自己瞭解的一些常識性的法律規定去爭取,還是聘請專門的律師來維權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