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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財產分割 | 未婚同居財產分割?

財產分割 閱讀(3.06W)

同居財產分割,未婚同居財產分割?

非法同居與合法婚姻不同,因此不能用《民法典》來解決因同居而產生的財產糾紛,而應該用民法通則關於共有財產相關規定來解決。下面,本站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於非法同居的財產分割問題。

一、非法同居期間財產分割的規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1054條規定:“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的精神處理。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二、非法同居財產分割:

隨著改革開放,社會的發展,經濟的變遷,道德意識的變化,非法同居現象比較普遍。非法同居往往會引發財產爭議,因為在同居期間,男女雙方為了生活的方便很可能要單方出資,或雙方共同出資購買一些生活必需品,甚至包括房屋和汽車等。

一旦雙方的感情發生了變化,這些財產如何分配便成為十分刺手的問題。而處理同居期間的財產與夫妻共同財產並非完全相同。非法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雖然按共同共有財產處理,但並非適用《民法典》的規定來處理,而是原則上按照等分原則,並應結合各方對財產的貢獻大小來分配。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的規定,雙方在同居期購置的房屋及裝修、傢俱等財產應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根據規定“在共同共有關係終止時,對共有財產的分割,有協議的,按協議處理;沒有協議的,應當根據等分原則處理,並且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但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應當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處理”的規定,對沒有協議約定的,應當等分原則處理,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

綜上,關於非法同居法律關係處理應有別於《民法典》,但又不能脫離《民法典》的基本原則,財產處理上筆者傾向於屬於共同財產,依法均分為宜。

三 、對於同居財產提出如下幾點建議:

1、雙方可以在同居期間做個人財產約定。

2、對自己購買的物品留好相關的證據。

3、對於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物品,最好雙方有個相互的紀錄。

4、在同居期間各自的父母朋友饋贈的物品最好讓饋贈者寫上“此物品專門贈給某某”的字樣,並儲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