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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分割財產在哪弄?

財產分割 閱讀(5.16K)

夫妻離婚分割財產在哪弄?

一、夫妻離婚分割財產在哪弄?

夫妻離婚分割財產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決。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法律依據

第39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41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42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47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135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137條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夫妻離婚財產分隔的相關法律規定非常明確,對夫妻離婚時財產分隔的種種方法和型別都進行了有效的分隔,需要注意的是,在夫妻離婚時財產分隔應當堅持平等公平的原則進行,還應當對有過錯方和無過錯方進行合法界定,對有過錯方判處不分財產或者少分財產,加強對婚姻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