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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沒有分割財產只是協議財產在離婚後再分割嗎?

財產分割 閱讀(2.81W)

夫妻離婚沒有分割財產只是協議財產在離婚後再分割嗎?

一、夫妻離婚沒有分割財產只是協議在離婚後再分割可以嗎?

夫妻離婚沒有分割財產只是協議在離婚後再分割是可以的,只要在離婚協議之中,約定額財產的處理方式就可以。

根據《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夫妻自願離婚的離婚協議書的內容

離婚協議書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協議雙方於年月日,在辦理登記結婚手續,結婚證號碼: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現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離婚協議:

1、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3、在婚姻期間生有一子/女(年月日)由女方/男方撫養,男方/女方每個月支付小孩子撫養費元;

4、男方/女方一次性補償給付女方/男方元;

4、男方/女方每月享有至少一次探視權,具體時間和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5、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公司一處(位於),轎車一臺(車牌號粵),房產一處(位於,面積平方米),以上財產的債權債務由男女雙方共同享有和承擔。

6,雙方無共同存款;

7、男女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各自對外的債權、債務,離婚後由各自享有或承擔。

8、男女雙方清楚知道雖協議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但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雙方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9、本協議的男女雙方自願簽訂,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我們自願離婚,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完全同意本協議的各項安排,亦無其他不同意見。

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本協議由男女雙方簽字,自取得《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_月_日

相比較於訴訟離婚的情形,協議離婚需要花費的時間、金錢會相對少一些。故此感情破裂的男女雙方,如果能夠採取協商的方式,確定共同財產的分割方案、共同債務的分割方式、以及確定孩子撫養權的歸屬等的問題,就可以自行到民政局提出離婚登記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