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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離婚房產怎麼分割?

財產分割 閱讀(2.13W)

一、北京離婚房產怎麼分割?

北京離婚房產怎麼分割?

北京離婚房產分割是需要雙方進行充分的協商來決定。在司法審判實踐中,會更傾向於適當照顧無過錯方,對有過錯方依其過錯程度少分或不分。但是,雙方一定要分清楚哪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哪些屬於夫妻個人財產,避免出現不必要的糾紛,有必要的可以委託專業的律師代理處理案件

二、法定的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如何分割?

(1)、工資、獎金。 “工資”是指按照國家統計在職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包括標準工資,有規定標準的各種獎金、津貼和補貼。“獎金”是除工資總額的勞動報酬外,由國家、政府等權威組織,對特殊貢獻或取得優異成績的特定主體,給予一定貨幣數量的獎賞,如運動員名次獎、科研成果獎等,這些獎金應當歸入夫妻共同財產。

(2)、生產、經營的收益。生產、經營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收益。我國法定的夫妻財產製度是婚後所得共同制,那麼,婚後所得(包括個人投資所得)如沒有合法約定,理應為夫妻共同財產。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智慧財產權是人們就其智力創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智慧財產權雖然無形,但它都是能夠帶來財富的“以權利為標的的物權”,所以在當前的離婚案件中,對所涉智慧財產權也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但這並不是講智慧財產權中的所有權利夫妻都能夠共同享有。

因為智慧財產權是基於人們的智力創造的成果,從公平原則出發,應該對付出勞動的一方權益給予照顧。另外從發揮智慧財產權的社會功效和經濟效益,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完整性、智慧財產權領域中的有序性,以及有利於經濟發展的角度來看,沒有付出智力勞動的一方當事人在分割財產時只能享有分割依該智慧財產權所得的實際財產的權利。

而對於其他諸如著作權中的人身權、表演權、播放展覽權、發行權、改編權、翻譯權、註釋權等,專利權中的專利申請權、使用權、銷售權、商標權中的使用權、禁止他人使用權等權利,是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的。並且在分割財產時對沒有付出智力勞動的一方當事人的補償應以一次性給付為宜。

如果在雙方協議離婚後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當履行離婚協議中約定的財產分割義務,另一方可以以離婚協議為依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