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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前財產轉化能轉化成共同財產嗎?

財產分割 閱讀(2.14W)

一、夫妻婚前財產轉化能轉化成共同財產嗎?

夫妻婚前財產轉化能轉化成共同財產嗎?

自從2001年民法典修正以後,對於婚前財產和婚姻財產之間的轉化,有了重大的調整。

按照現行民法典原則,如果是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不論結婚多少年,婚前個人財產都是個人財產。

同樣的,結婚後所得的財產,只要是婚姻關係存期期間的財產,原則上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不管結婚時候配偶間各自財產狀況如何,也不論結婚多久,所有的婚前個人財產仍然是各自的婚前財產。有些帶有功利性色彩的婚姻恐怕失去了溫床。

二、婚前財產包括哪些?

1、一方的婚前財產是指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一方婚前財產可分為以下幾類:

(1)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投資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

(3)婚前財產的孳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的孳息、收益等。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後表現為另一形態的財產,如用個人財產購買的房屋、股票出售所得等。

2、應當注意,婚前財產的界定時間為雙方結婚登記之日,結婚登記前雙方分別所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結婚登記後一方單獨獲得或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特別約定外,為夫妻共同財產。

3、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4、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婚前財產包括個人婚前所得到的工資或者是獎金,以及自己從事生產和其他經營所得到的財產,諸如智慧財產權的收益,以及自己投資所產生的回報,這些都是屬於婚前財產。婚前財產除非是贈予配偶,否則是不會納入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