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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協議離婚財產應該怎麼處理

財產分割 閱讀(4.71K)

一、如果協議離婚財產應該怎麼處理

如果協議離婚財產應該怎麼處理

夫妻如果是協議離婚的話,需要先就共同財產的分割做出協商。至於如何分割財產,可以由當事人協商確定。通常情況下是均等分割,若一方有過錯可以適當的少分財產。不過,這些都是不絕對的。最終離婚夫妻如何分割財產,完全取決於雙方的協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協議離婚財產分割一方反悔怎麼辦

1、後悔協議離婚時約定的條件

登記離婚時雙方自願簽訂的財產分割協議,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但一定條件下可以提起通過訴訟重新分割。

情況一:離婚後,對財產分割後悔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會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審理後,發現不存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有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會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情況二:未離婚,對以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協議後悔

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情況三:離婚後,對損害賠償後悔

當事人在登記離婚後,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後提出的,不予支援。

情況四:離婚後,對子女撫養問題後悔

雙方可以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另行起訴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

2、後悔離婚

協議離婚後一方反悔的,應當向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解決。由婚姻登記機關根據當事人申請的具體情況和理由,作出相應處理。如果當事人一方想夫妻重歸於好,另一方也表示同意的,雙方可以共同到一方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

協議離婚要求雙方是合法登記的夫妻,即依法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合法配偶,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也不包括事實婚姻。同時,雙方離婚還要求完全自願,即配偶雙方就離婚問題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並且這種意思表示必須真實、自願。因受對方或他人的欺詐、脅迫或因重大誤解所作出的離婚的意思表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