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財產分割>

單方面離婚財產分割應該怎麼處理?

財產分割 閱讀(1.2W)

單方面離婚財產分割應該怎麼處理?

【為您推薦】容城縣律師   瑞安市律師   長安鎮律師   寧陝縣律師   堯都區律師   靈丘縣律師   淶源縣律師   

婚姻意味著兩個人的愛情最終有了歸宿,意味著兩人將以一個家庭的身份在社會上生存,結婚後,夫妻共同創造的財產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所有。但在在速食愛情的當下,我們的婚姻變得越來越不穩定,離婚現象越來越普遍。夫妻雙方在協商離婚的情況下,財產分割,撫養權等問題比較好解決,但單方面離婚財產分割往往就變成一個棘手的問題。今天,本站將為您講解這方面的有關法律知識。

一、離婚財產分割

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二、財產分割的基本原則

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遵循以下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這裡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效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

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係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關於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許多教科書裡認為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必須堅持此原則。但我們以為,修正後的《婚姻法》已經新增離婚損害賠償制度以對離婚無過錯方進行補償,已能體現法律的公正,故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必再堅持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否則將有可能導致利益失衡。

三、單方面離婚財產分割

我國婚姻法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審判實踐中的離婚訴訟,一方當事人在要求解除婚姻關係的同時,又要求撫養子女,還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將該數個訴訟標的合併於一個訴訟程式中進行審理,訴訟法上叫做訴的合併。訴的合併包括訴的主體的合併與訴的客體的合併,離婚案件訴的合併訴訟的客體合併,即在同一訴訟程式中,對幾個各自獨立的訴訟標的合併進行審理。

訴訟的合併是追求訴訟效率價值的結果,如有的學者認為,把兩個或多個訴訟活動簡化為一次進行,既節省辦案時間和人力,也便於當事人進行訴訟,免予訴訟。訴的合併的目的就在於簡化訴訟程式,方便當事人訴訟,防止人民法院在同一問題上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同時,若是和並審理使得訴訟程式複雜化,造成審判上的不便,影響案件的及時公正的審理,又可以從合併的審理中分離出來單獨進行審理,實行訴的分離。

因此,單方面離婚財產分割應該先判定離婚,再根據是否協議決定財產應該如何分割。

兩人從相知到相守不易,若是在婚後真的發現雙方不合適,決定離婚,會給雙方甚至雙方的父母帶來傷害。協議離婚這種傷害還較小,但若是單方面提出離婚,在法律判決,財產分割方面將會有不少阻礙。單方面離婚財產分割可以分解為兩個案件來審理,離婚案件和財產糾紛案,小編提醒您,處理離婚,能協商是最好的解決方法,若必須要單方面離婚,一定合理的維護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