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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如何進行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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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如何進行財產分割?

非法同居就是指在法律上並沒有夫妻關係,但是卻生活在一起按照正常夫妻關係那樣的行為,在非法同居結束之後也是需要對財產進行分割的,下面大家就跟本站網站的小編一起來看看非法同居如何進行財產分割的吧。

一、非法同居期間財產分割的規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四十五條規定:“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相關規定處理。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二、非法同居財產分割:

隨著改革開放,社會的發展,經濟的變遷,道德意識的變化,非法同居現象比較普遍。非法同居往往會引發財產爭議,因為在同居期間,男女雙方為了生活的方便很可能要單方出資,或雙方共同出資購買一些生活必需品,甚至包括房屋和汽車等。

一旦雙方的感情發生了變化,這些財產如何分配便成為十分刺手的問題。而處理同居期間的財產與夫妻共同財產並非完全相同。非法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雖然按共同共有財產處理,但並非適用《民法典》的規定來處理,而是原則上按照等分原則,並應結合各方對財產的貢獻大小來分配。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的規定,雙方在同居期購置的房屋及裝修、傢俱等財產應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因同居雙方未辦理婚姻登記,雙方沒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關係,對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就不能適用《民法典》的規定處理,而是應適用《民法典》等法律有關共有財產處理的規定。

在共同共有關係終止時,對共有財產的分割,有協議的,按協議處理;沒有協議的,應當根據等分原則處理,並且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但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應當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處理的規定,對沒有協議約定的,應當等分原則處理,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

綜上,關於非法同居法律關係處理應有別於《民法典》,但又不能脫離《民法典》的基本原則,財產處理上筆者傾向於屬於共同財產,依法均分為宜。

三 、對於同居財產提出如下幾點建議:

1、雙方可以在同居期間做個人財產約定。

2、對自己購買的物品留好相關的證據。

3、對於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物品,最好雙方有個相互的紀錄。

4、在同居期間各自的父母朋友饋贈的物品最好讓饋贈者寫上“此物品專門贈給某某”的字樣,並儲存好。

希望本站網站小編的編輯能夠對大家的生活有所幫助,若是大家對於財產分割方面還有其他的法律疑問,不妨到我們本站網站上找尋專業的律師進行相關的諮詢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