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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股權分割怎麼執行

財產分割 閱讀(1.95W)

離婚股權分割怎麼執行

夫妻離婚在對財產進行分割的時候,有幾類財產的分割是比較特殊的,包括房產、股權以及智慧財產權。針對其中的公司股權,大家知道夫妻在離婚的時候該如何來分割嗎?接下來,本站小編圍繞離婚股權分割怎麼執行的問題,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夫妻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

離婚股權分割中,由於股權的人身屬性,股權的轉讓需遵照《公司法》的規定。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遵循以下原則處理:

1、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過半數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2、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後,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也不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二、夫妻以一方名義投資設立獨資企業

離婚股權分割中,夫妻以一方名義投資設立獨資企業的,分割夫妻在該獨資企業中的共同財產時,遵循以下原則處理。

1、一方主張經營該企業的,對企業資產進行評估後,由取得企業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2、雙方均主張經營該企業的,在雙方競價基礎上,由取得企業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雙方均不願意經營該企業的,按照獨資企業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三、夫妻以一方名義在合夥企業中的出資

離婚股權分割中,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合夥企業中的出資,另一方不是該企業合夥人的,當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其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對方時,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的,該配偶依法取得合夥人地位;

2、其他合夥人不同意轉讓,在同等條件下行使優先受讓權的,可以對轉讓所得的財產進行分割;

3、其他合夥人不同意轉讓,也不行使優先受讓權,但同意該合夥人退夥或者退還部分財產份額的,可以對退還的財產進行分割;

4、其他合夥人既不同意轉讓,也不行使優先受讓權,又不同意該 合夥人退夥或者退還部分財產份額的,視為全體合夥人同意轉讓,該配偶依法取得合夥人地位。

以上就是夫妻離婚時股權三種情形的分割方法,只要遵照《婚姻法》《公司法》的規定,雙方能夠協商一致當然是最好的結果,如果雙方有爭議,可以在處理之前先來電諮詢一下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讓專業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