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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股權分割要評估嗎 | 離婚如何分割股權

財產分割 閱讀(2.86W)

夫妻股權分割要評估嗎,離婚如何分割股權

夫妻間在婚後擁有的都是屬於共同財產,在這之前則不屬於。這裡有一個問題是我們一些夫妻會遇到的就是股權的分割,那麼夫妻股權分割要評估嗎?今天本站網整理查閱了一下相關的法律規定,來幫助大家瞭解這方面的知識。

一、夫妻股權分割要評估嗎

在股權轉讓中,評估並不是必要的程式。轉讓雙方可以以評估價作為轉讓價格的參考,也可以不經評估,由雙方直接協議確定轉讓價格。所以夫妻股權分割不需要評估。夫妻股權分割時公司股權分割方法如下:

二、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

1、持股比例不能認為是對夫妻共同財產的約定,分割時應為均分股份。

2、夫妻二人願意繼續持有股份的,均分股份。

3、夫妻一人不願意持股,將股份作價一半補償給不願持股方,將公司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或找到新的股東加入。

4、夫妻都不願意繼續經營的,可以對公司資產進行拍賣或清算,夫妻分割清算後的資產,並登出公司。   

三、一方以共同財產出資與他人共同持股的有限公司

1、夫妻間直接轉讓股權

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過半數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協商一致的,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夫妻對轉讓出資所得的財產進行分割。

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也不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2、作價補償,股權在夫妻間不發生轉移

持股配偶一方將本屬於另一方的股份折價後,以貨幣的形式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分割夫妻在公司內的共同財產,需要公司的全部淨資產及債權、債務的清算,評估公司的淨資產。  3、如果夫妻不能協商一致,由夫妻一方預付評估費用,或雙方各付一半評估費用。在訴訟過程中,雙方都不願意出評估費的,法院對這部分共同財產不予分割。

3、夫妻一方或雙方以共同財產入股時,作為隱名股東的

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將共同財產以第三人的名義出資,夫妻雙方是隱名的實際股東的,並和第三人簽訂隱名出資協議的,該部分資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當予以分割。

四、出資比例不能視為對夫妻共同財產的約定

以夫妻共有財產投資和他人成立的有限公司,公司股東可能登記為夫妻中的一人,也可能為夫妻二人,夫妻間的股權比例設定往往帶有隨意性,只是從形式上的約定,並不反映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實際分配。除非夫妻另有書面明確約定該註冊股份歸誰所有,否則只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推定為夫妻各一半的股份。

由於各種原因例如感情糾紛、自身資金等等原因,很多夫妻雙方在進行股權分割的時候往往會各執一詞,都不願意根據對方的意向進行股權分割,到後面甚至大打出手,所以需要得到有關這方面的幫助的人請聯絡我們本站網的律師,我們會為你提供貼心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