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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股權分割糾紛 | 股權如何分割

離婚律師解答 閱讀(1.61W)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如果男方名下的股權是股票性質的,則雙方協商分配或者按市價分配。但是如果男方名下的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的,則要根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轉讓的原則來進行判斷,即其他股東過半數是否同意和是否主張優先購買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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