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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財產糾紛時效是多久?

財產分割 閱讀(3.22W)

一、離婚後財產糾紛時效是多久?

離婚後財產糾紛時效是多久?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此條規定,夫妻雙方在離婚之後,仍有財產未進行分割的,這一部分財產法律上仍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雙方對此應該是共同共有,則另一方可以從發現上述行為起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要求分割財產。此時要求分割財產的時效應當適用《民法典》有關訴訟時效的規定。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之間的離婚財產分割訴訟時效與夫妻之間的離婚損害賠償訴訟時效是不同的,其中關於離婚財產分割的訴訟時效為3年。離婚進行財產分割,是與當事人利益相關的事情,因此一定要引起足夠的重視。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款: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請求分割財產的訴訟時效不屬於其他特殊訴訟時效的範圍,應當適用普通訴訟時效的規定,離婚後財產分割的訴訟時效應為三年。

二、離婚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提出時間有以下幾種:

1、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於該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2、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於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起訴。

三、離婚後財產糾紛的注意事項

離婚登記是指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按照法律規定解除現存婚姻關係所採取的一種行政程式。當事人協議離婚時達成了財產分割協議,離婚後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而發生糾紛,由此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此類案件的訴訟時效為兩年。

還應注意,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向人民法院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當在協議離婚後1年內提出。

此外,當事人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但當事人事後不履行的,該協議本身並無強制執行力,當事人還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對其效力作出認定,方才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眾所周知,夫妻離婚的需要對財產作出分割,而很多時候離婚夫妻也就會因為財產分割問題而產生糾紛,此時如果一方向法院起訴的話,則就需要注意一下訴訟時效問題。實踐中,對於一方在離婚時隱瞞了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或其他收益,離婚後,另一方發現了這些財產,從而主張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而產生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