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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的財產處理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財產分割 閱讀(2.59W)

一、離婚時的財產處理糾紛時效是多久?

離婚時的財產處理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登記離婚對於當事人離婚的內容與訴訟離婚有同等的效力,但登記離婚的財產分割僅體現當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記機關對此不予審查或僅作形式審查,財產分割內容未得國家公權力認可,當事人事後有異議甚至反悔的,仍享有訴權。而對離婚協議中未作處理的財產,當事人當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起訴訟。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可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二、簽訂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注意事項有哪些?

1、必須是雙方自願簽署,存在欺詐、脅迫情況的,協議無效。

2、必須雙方親自簽署,不是雙方親自簽訂的,也屬於無效協議。

3、財產分割內容的寫法。

切忌圖省事出現如“雙方沒有共同財產分割”、“各自名下財產各自所有”、“雙方已自行分割完畢”等籠統說法。

4、在未調查清楚雙方實際擁有的財產時,切莫心急簽訂離婚財產分割協議。

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朋友為了儘快解決離婚麻煩,往往沒弄清楚夫妻雙方實際擁有的財產就簽訂協議,這是很危險的。很多人會忘記將貸款房屋、股票、公司股權等財產計算在內就簽訂離婚財產分割協議,還特意強調各自名下財產各自所有,以致最後後悔莫及。

三、夫妻共同債務怎麼處理?

夫妻共同債務應先於個人債務清償。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由本人負清償責任。共同債務應當在離婚前用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由夫妻雙方以個人所有財產均等償還;如雙方有爭議,或不能全部清償的,償還辦法由人民法院判決。人民法院審理夫妻共同債務的償還問題,應通知債權人到庭。

綜上所述,夫妻離婚的時候會涉及到對財產的分割,如果協商不成發生糾紛,向法院起訴應當在有效期限內,否則會給自己造成被動。因為財產分割起訴的,時效有一年和兩年的區別,如果簽訂協議後反悔又起訴分割的,在一年內起訴,其它情況兩年是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