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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房產公證夫妻共有財產嗎?

財產分割 閱讀(3.12W)

婚後房產公證夫妻共有財產嗎?

一、婚後房產公證夫妻共有財產嗎?

婚後房產是可以通過公證其成為夫妻共有財產的,隨著民法典的實施,以前的婚前個人財產經過一段時間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條款被取消。因此,婚後財產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分割的一般原則是:平均分配。但是由於生活的複雜性,生活中的夫妻雙方很難達到條件相等的情況,總會發生一方較弱、一方出軌、一方家暴等等情況。因此,在分割夫妻婚後的共同財產時,按照同等條件下照顧女方、照顧無過錯方、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方便生活等原則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所以,婚後財產分割並非像法律規定的那麼簡單,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進行分割。

二、婚後房產公證辦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

應攜帶以下資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提示:協議書中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第二步:

親自到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準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提示:委託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第三步:

公證人員核對相關資訊。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綜上所述,婚後的房產也存在可能不是雙方購買而只是一個人所有的,夫妻出於某些考量而想要將其登記成為雙方共有的話就可以直接去公證處,具備法律保護的公證文書就會在離婚時成為分財產的依據,但是如果房產本上還是一個人的名字也可能會存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