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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八年婚姻法怎麼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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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八年婚姻法怎麼財產分割

一、結婚八年婚姻法怎麼財產分割?

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二、結婚8年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感情確已破裂”作為準予離婚法定條件。

因此,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是根據夫妻雙方當事人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為依據來判決離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有哪些?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其實,離婚時候的財產分割問題跟夫妻雙方結婚時間的長短並沒有什麼直接的關係,因為不管是結婚8年還是十幾年,甚至於是短時間之內就離婚的,財產分割的大體原則是雙方均等分割,但實際上考慮的因素比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