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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離婚財產分割過錯方怎樣分割?

財產分割 閱讀(3.09W)

婚姻法離婚財產分割過錯方怎樣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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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時廢止。

我國近幾年離婚率不斷上漲,在這些離婚夫妻中有很大一部分的夫妻是由於其中一方有出軌行為而選擇離婚。在法律上,出軌一方為過錯方,而另一方則為無過錯方。離婚必然會涉及到財產的分割,那離婚財產分割過錯方怎樣分割?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介紹。

一、離婚財產分割過錯方怎樣分割?

財產怎麼分割,首先要區分過錯的型別,如果是重婚、與他人同居、虐待遺棄等錯誤,只能要求損害賠償,與財產分割無關。如果是出軌,因沒有達到要求損害賠償的程式,即不能要求損害賠償,也不影響財產的分割。只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等情況,才影響財產的分割。

離婚財產分割相關的條款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離婚後財產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夥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夥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入夥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5)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於發展生產、有利於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6)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殖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7)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要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8)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9)離婚時一方所有的智慧財產權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10)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援。

我國法律規定了如果夫妻因一方出軌、家暴等原因而導致離婚,那麼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賠償自己的損失,但這些情形並不影響財產的分割,只有當其中一方有隱瞞財產,轉移財產等行為時,另一方才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