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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結婚十八年離婚財產怎麼分?

財產分割 閱讀(1.52W)

一、二婚結婚十八年離婚財產怎麼分?

二婚結婚十八年離婚財產怎麼分?

無論是首婚還是二婚,財產分割適用的法律法規都是一樣的,即婚前個人財產依舊是個人財產,僅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原則為照顧女方和孩子,以及無過錯方。

1、男女平等原則

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這裡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效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

二、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包括哪些事項?

1、協議各方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住所地等;

2、協議當事人之間的關係、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財產的物理現狀和權利現狀;

4、分割財產的原則、方式、方法、標準;

5、各協議人分得之財產的物理現狀和權利現狀;

6、分割後財產的交付和轉移條件;

7、價格補償和債務承擔問題;

8、違約責任;

9、其他事宜,例如辦理登記和批准手續的問題,涉及第三人的問題等。

三、哪些財產是共同及個人財產?

1、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綜上所述,現在一些二婚家庭生活時間久了也因為感情不和鬧出矛盾,如果走到離婚這一步,需要對財產分割。二婚夫妻離婚分割財產,限於共同財產部分,也就是婚姻發生的收入。在結婚之前個人的收入應當算個人財產部分,不能參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