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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不到三年離婚財產怎麼分

財產分割 閱讀(2.67W)

結婚不到三年離婚財產怎麼分

在當今社會,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對婚姻的觀念也越來越開放。生活中,各地的離婚率高居不下,對於有的年輕人來說,可能結婚時間還相當短,但是因為各種原因導致婚姻關係破裂。夫妻雙方在進行離婚的時候,不論是哪種原因都會牽扯到財產分割的問題,那麼結婚不到三年離婚財產怎麼分呢?

結婚不到三年離婚財產怎麼分?

一、協議分割

夫妻協商財產分割,根據自願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平分,可以歸一方所有,也可以約定贈給子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必須要雙方自願,而且分割的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不能是子女、父母或者是其他的財產。

二、法院判決

人民法院在判決時應該在保護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不得損壞財產的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原則下進行處理。

1、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

2、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夥的財產可分給一方所有,分得入夥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入夥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3、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生產資料,可分給有經營條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該生產資料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該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4、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於發展生產、有利於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5、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未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一方要求析產的,可先就離婚和已查清的財產問題進行處理,對一時確實難以查清的財產的分割問題可告知當事人另案處理;或者中止離婚訴訟,待析產案件審結後再恢復離婚訴訟。

6、離婚時一方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智慧財產權,歸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三、特殊情況的處理

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如果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判決離婚,只要具備法定情形,當事人均可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共同財產被隱匿或者轉移的,可直接請求分割財產;共同財產被變賣,如果變賣行為有效則只能請求分割變賣所得價金,若變賣行為無效,仍然可以請求分割被變賣的共同財產;被毀損的僅能請求支付賠償金、偽造債務的,可以請求非法佔有人返還共同財產,在返還不能的情況下可以請求賠償損失。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四、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

離婚財產分割原則一:夫或妻的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

離婚財產分割原則二: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能協商處理的,按協議處理;

離婚財產分割原則三: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

綜上所述,大家可以對結婚不到三年離婚財產怎麼分的問題有一個詳細的認識。可以看出,當夫妻雙方離婚對夫妻共有財產進行分割的時候,夫妻雙方可以通過自行協商的方式,還有一種或者是通過法院來進行判決。當然法院在進行判決的時候也會秉著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進行分割。一般來說,在進行分割時,夫妻共有財產會進行平等分割,當然特殊情況要特殊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