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財產分割>

結婚三年後離婚財產怎麼分

財產分割 閱讀(2.34W)

結婚三年後離婚財產怎麼分

我們大家都知道,在婚姻存續期內的獲得財產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的時候大家最看重的應該是房子,那麼房子如果是婚前購買的應該如何分配呢?下面就由下編來介紹下什麼是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它們是如何進行劃分的,以及離婚時候是如何分割的,來解答關於結婚三年後離婚財產怎麼分這個問題。

結婚三年後離婚財產怎麼分

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如下:

1、雙方協商決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第二款: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以上就是結婚三年後離婚財產怎麼分的相關內容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我們知道財產分割是要按照法律規定劃分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或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