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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結婚不到兩年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財產分割 閱讀(1.23W)

結婚不到兩年離婚財產需要平均分配,這是由於結婚的年限並不會影響財產分割的原則,結婚之後只要存在共同財產,就必須要雙方協商處理之後,才可以離婚。

夫妻結婚不到兩年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雙方應有平等的權利,不能因為一方經濟收入較低、沒有經濟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給他(她)財產。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

1、堅持男女平等原則: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雙方應有平等的權利,不能因為一方經濟收入較低、沒有經濟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給他(她)財產。

2、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給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

3、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有過錯,不代表就會“淨身出戶”。

4、公平原則:離婚時應清算夫妻的經濟利益,例如:夫妻雙方對家務勞動、撫養子女的付出,一方離婚後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離異後的換病房等。

5、尊重當事人意願,財產約定先於法定的原則:公民有權處分自己的財產,可以多種形式處理雙方財產問題。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離婚財產的分割原則並不會因為結婚時間的長短而有所改變,對於已經辦理了結婚手續的男女雙方,只要沒有協商約定婚後財產依舊屬於各方自己獨自擁有,那麼此時就會涉及到共同財產的劃分。若是雙方可以協商確定各方可以獲得的財產,此時無需起訴就可以辦理離婚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