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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不到3年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財產分割 閱讀(9.59K)

一、結婚不到3年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結婚不到3年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如下:

1、雙方協商決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第二款: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離婚後財產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離婚有兩種形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指婚姻當事人自願達成離婚協議,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即登記離婚。訴訟離婚是指婚姻當事人達不成離婚協議,通過向法院訴訟解除婚姻關係。登記離婚和訴訟離婚,離婚後產生的財產糾紛可以向法院直接訴訟的情形是不一樣的,下面分別討論。

(一)登記離婚後可以直接向法院訴訟的情形有:

1、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給付財產和相關款項的;

2、在簽訂離婚協議時,一方有脅迫、欺詐等行為的;

3、婚姻當事人在簽訂離婚協議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

4、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製造債務侵吞夫妻共同財產的。

(二)訴訟離婚後,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離婚後財產糾紛的情形:

1、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製造債務侵吞夫妻共同財產的;

2、訴訟離婚時未涉及到的財產;

3、離婚判決書、調解書表明某些財產有證據後可以另案再訴的。

(三)離婚後財產糾紛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只能申請再審的情形:離婚後財產糾紛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只能申請再審的情形是指訴訟離婚後,一些財產糾紛不能再行向法院訴訟只能向法院申請再審的情況

1、離婚訴訟中,雙方當事人提及但離婚判決書、調解書中未處理的財產;

2、對離婚判決書、調解書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不服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離婚財產的分割是需要由雙方來進行協商解決,一般情況之下都是會按平均的方式來進行分配,不管是雙方結婚了多少年,只要是屬於共同的收入雙方都可以獲得,如果因財產分割協商不好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