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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財產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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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財產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夫妻財產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夫妻財產公證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已婚者還須提交結婚證書;

(2)協議書草稿,當事人書寫有困難的,公證人員可代寫;

(3)有關的財產證明;

(4)公證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什麼情況下需要做婚前財產公證

1、再婚者。多數再婚者再婚前都有自己的積蓄,有的還會有房屋、汽車等價值較高的資產。為了保持經濟上的合理平等,以及防止婚姻破裂而產生經濟糾紛,雙方或一方婚前財產較大的再婚家庭應當做婚前財產公證。以避免以後產生財產糾紛,穩定家庭關係。

2、男女雙方家庭生活條件貧富差距懸殊者。雖說結婚應當選擇門當戶對者,但是當愛情來臨時一切都可以不顧,現實和童話中也不乏一些灰姑娘的故事。現代社會中夫妻雙方家庭生活條件貧富差距懸殊者越來越多,其中不否認有真心相愛結婚的,但也有不少因圖謀財產而結婚的。婚前財產較多方應當進行婚前財產公證,明確財產產權,避免以後賠了夫人又折兵。

3、經商辦企業的夫婦。隨著經濟發展,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辦理企業、進行投資的現象是屢見不鮮,公司股份和經營收入已成為夫妻共同財產中最複雜的形式,也是離婚財產糾紛矛盾的焦點。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就是這些夫婦的當務之急,婚前財產公證不僅可以理順夫妻之間的財產關係,還可以對日後公司股份和經營收益進行分配,避免了日後紛繁複雜財產糾紛。

4、戀愛期間購買房產準備結婚的年輕夫妻。戀愛期間共同買房,已經越來越多的發生在現在的都市人之間,共同買房是體現了感情的進一步加深。而戀愛中的雙方往往為了今後結婚而共同出資或由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買房產等財產,但房產一般只登記在一人名下,這樣雙方一旦因故沒有結婚或結婚後又離婚,那麼對於財產的權屬就可能會產生糾紛。所以一旦在婚前需要購置房產等價值較大財產的,應當對於財產的出資情況及歸屬有明確的約定,進行婚前財產公證,就是明智之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