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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公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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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生活中,許多未婚男女雙方就各自婚前財產和債務的範圍和權利歸屬問題,進行了婚前財產公證。那麼,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程式是怎樣的呢?辦理婚前財產公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詳情請閱讀下文了解。

婚前財產公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辦理婚前財產公證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的未婚證明(證明由申請人單位人事部門或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

(二)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三)經協商一致達成的協議書。

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再有,準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婚前財產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委託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隨著人們超前思想的逐步成熟,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未雨綢繆,在結婚前選擇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無數的事實證明: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是一件明智並有效的措施。然而,辦理婚前財產公證不是一件簡單的事,需要準備各方面的工作,很多人自認為準備的很充分,結果還是沒有申請下來,浪費了很多時間和精力。這時,可以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律師能很好的指導您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各項事宜,讓您省時又省心。

以上就是本站為您整理的關於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通過本文的閱讀你能順利地完成婚前財產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