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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公證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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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財產公證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婚前財產公證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婚前財產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是:

(一)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的未婚證明(證明由申請人單位人事部門或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

(二)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三)經協商一致達成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再有,準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婚前財產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二、婚前財產公證要注意以下幾點:

1、誰出資贊助買房錢款要分清楚

年輕人買房可能積蓄不足需要藉助父母的力量來達成,在這種情況下買房時如已在房產證上同時寫明兩個人的名字,那麼還要再另外簽署一份協議。

2、婚前買房房產證署名要協商好

在買房時無論是購買還是二手房,房產證上都可以體現出兩個人的名字,只不過雙方要事先協商好房產份額配比。

3、婚前財產公證或協議十分必要

婚前情侶買房要慎重,財產公證或者簽署協議是共同買房的必要前提。

4、貸款買房後月供務必不要忽視

現在銀根緊縮,銀行在為個人辦理購房貸款按揭時審批的格外嚴格。

因為婚姻是個人的,也是雙方的。在結婚之前並不是自己的所有財產都屬於對方,應該對此做出一個明確的規劃。婚姻並不是無條件的付出,也應有自己的財產,因此就有了婚前財產公證。然而,男女在結婚之前,也不是必須要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大多數時候,還是當事人基於自身情況的一個考慮,而選擇婚前辦理財產公證手續。